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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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往的歷史來看、兩個國家要簽訂合約如果有一方完全不知道合約內容是甚麼的話、通常就是在簽訂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舉個大家最了解的案例:當初中國的清廷與日本戰爭失利、輸掉了所謂的甲午戰爭後要與日本帝國談判的之初也是完全不知日方的內容為何、因為沒有準備充分與掌握情資、其結果就是把台灣跟台灣人給賣了。

這種完全給敵對方允取允求的簽約現在又出現在台灣了、中國國民黨說要簽訂ECFA不正是要向中國共產黨投降的步驟之一嗎?同當初清廷向日本求降一般換成跟中國簽訂不知內容為何物的ECFA條約,。

中國國民黨甚至花費大量我們人民所繳納的稅金來宣傳ECFA、這些廣告完全沒有內容僅僅就是說ECFA好、但也無法實際的說出ECFA到底好在哪裡。

而這幾天中國溫家寶又說與台灣是兄弟要讓利給台灣、其讓利根本是讓親中財團啃大魚吃大肉、台灣人民只能喝喝湯水吧。我等台灣人豈不明白「親兄弟明算帳」、「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出來混總有一天還是要還」的道理。

國民黨賣台灣而中國砸錢來買台灣、用經濟殖民台灣才才是ECFA不平等條約的真正面目。


噗浪:《DPP高雄市黨部主委—陳政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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