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

一、您曾經在「萬國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而現在也自己執業,為什麼好好的律師不做、想要參選台北市議員?

答:我想要從政主要是受到我爸的影響,我爸覺得自己年紀大了,也應該沒有更多的政治舞台了,我覺得我有責任來延續我爸的理念,當然很多支持者希望我能出來代替我爸來為大家服務,不然身為公共財的「三寶」就這樣消失實在很可惜。當初陳明文縣長曾想找我去當嘉義縣黨部主委、不過嘉義的政治生態比較屬於地方型,牽涉很複雜的派系互動,想說如果有機會來推動一些自己的想法、或許還是要從台北著手會比較適合。

二、你父親是否贊成你從政?

答:其實,我爸沒有主動跟我提起,是我決定參選後才跟他說的。最初是我爸在跟高志鵬委員閒聊時,高委員提到中山大同區的市議員可能有缺,可以考慮看看,我爸就開玩笑的說:「那易餘應該來試看看。」當下我只是聽聽而已,不過後來黨中央把初選改成全民調,我才很認真的考慮參選市議員的可能。別人或許會覺得全民調對新人不利,但我卻認為全民調像我這種新人才有可能出線。另外,台北市可以說是我的第二故鄉。高中畢業以後,從唸台大法律系、當兵,之後擔任律師,都是在台北市,只有2008年我爸選立委時回去嘉義幫忙,很可惜那次選舉我爸沒選上。

三、你是雲林縣長蘇治芬的辯護律師,當初是如何參與這個案子?

答:蘇治芬縣長和我爸是擔任國大代表時的舊識,因為這個淵源蘇縣長跟我也蠻熟的,她知道我在台北當律師時,曾找我去雲林縣政府服務,後來蘇治芬縣長被檢調非法羈押,顧立雄律師跳出來聲援,而蘇縣長也屬意要顧律師來為她辯護,但因為顧律師主要的業務在台北,實在忙不過來,就請我協助處理蘇縣長的官司。

蘇縣長被羈押的時候,我也曾代替我爸去探視她,非法羈押第14天,蘇縣長的身體因為絕食已經變得很差,蘇縣長說在司法迫害的情況下,要用錢交保她寧願死也絕對不出去。檢方當時怕弄出人命,結果草草於兩個禮拜就偵結起訴,而法官也當庭裁示無保釋放。當時法官有將人權、人道的因素考量進去,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當我接手蘇縣長的案子,深深感覺在和整個國家對抗,和司法暴力對抗。檢方一開始就故意將兩個不同的案子混在一起,所以才會一下指控說蘇縣長收賄五百萬,後來又說是三百萬。檢方對外放的消息是說蘇縣長涉及「長庚案」,但傳訊的時候卻是要求交代「景美案」,故意讓蘇縣長措手不及,完全沒有充分的準備,意圖損害蘇縣長訴訟的防禦權!

更離譜的是,蘇縣長的案子到現在已經快兩年,準備程序還沒有完成,因為檢方所提的證據太過於薄弱,法官一直要檢方再補強,但檢方提不出來,連法官都不願意開庭。譬如說,檢方羈押蘇縣長的證據竟然是一張說有蘇治芬縣長有簽名同意的公文,也是一份影印的文件,不知是真是假,我請檢方提供原始文件,結果到現在檢方都還是拿不出來。

四、蘇治芬縣長的案子,你認為跟選舉還有政治有關嗎?

答:蘇縣長的案子從縣市長選舉前爆發,到現在一直沒有具體的進展。檢方提不出完整證據,法官更不知要如何繼續審理,整個過程要說跟選舉或政治無關是不可能。最後一次開庭也是應當時國民黨縣長候選人吳威志到法院要求的,結果那個庭也是開的毫無意義,法官再一次要求檢察官應該趕快把證據補齊。檢方要收押一個人應該是看他有沒有重大嫌疑跟逃亡的可能,蘇治芬縣長看不到有切確犯罪的證據,更沒有逃亡的可能,這樣就被被羈押,如果這不是司法迫害,又是什麼?目前整個案子已經變成牽制蘇縣長施政的阻礙,像是蘇縣長要到日本推銷雲林的農產品也因為限制出境而無法成行、讓縣長很難做事。

(待續) http://bit.ly/9oeuQ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